门店独立核算

门店独立核算用于连锁多店场景,解决「A 店卖卡、B 店服务」时的收入分配问题。系统自动记录跨店核销流水,按月生成结算单,帮助商家完成门店间的内部清分。

本功能仅专业版与旗舰版可用,基础版为单店模式无需跨店结算。

入口:左侧菜单 经营报表 → 门店结算 → 跨店结算规则 / 跨店核销分成明细 / 门店结算单 / 门店损益表


1. 跨店结算规则

跨店结算规则决定跨店核销时,核销门店能拿到多少比例的收入。

操作步骤

  1. 进入 经营报表 → 门店结算 → 跨店结算规则
  2. 点击「新增规则」
  3. 选择门店(核销发生的那家店)
  4. 选择卡类型(储值卡 / 有限次卡 / 无限次卡)
  5. 设置结算比例(60% ~ 100%),例如 80% 表示核销门店获得核销金额的 80%
  6. 设置生效日期,点击保存

(截图位:跨店结算规则列表页)

举例

顾客在朝阳店办了一张 1000 元储值卡,在海淀店核销消费了 300 元。如果海淀店的结算比例为 80%:

  • 海淀店(核销门店)获得:300 × 80% = 240 元
  • 朝阳店(发卡门店)保留:300 × 20% = 60 元

注意事项

  • 不设置规则时,系统使用默认比例 80%
  • 同店核销不产生结算(自己卖自己服务,无需分配)
  • 无限次卡按日均摊销,不生成逐笔结算明细

2. 跨店核销分成明细

查看每一笔跨店核销产生的结算流水。

操作步骤

  1. 进入 经营报表 → 门店结算 → 跨店核销分成明细
  2. 可按核销日期、核销门店、状态筛选
  3. 列表中展示:核销时间、发卡门店、核销门店、会员、卡类型、核销金额、结算比例、结算金额、状态

(截图位:跨店核销分成明细列表页)

状态说明

状态含义
草稿等待纳入月度结算单
已结算已纳入结算单并确认
已冲红因退款等原因被冲红

3. 门店结算单

按月生成门店间的结算单,经确认后完成内部清分。

操作步骤

  1. 进入 经营报表 → 门店结算 → 门店结算单
  2. 选择账期(月份)
  3. 点击「生成结算单」,系统自动汇总该月所有跨店核销分成明细并双向轧差
  4. 核对结算金额后,点击「确认」锁定结算单
  5. 线下完成转账后,点击「清分」并填写转账备注

(截图位:门店结算单列表页)

什么是双向轧差?

如果本月 A 店应付 B 店 5000 元,B 店应付 A 店 3000 元,轧差后只需 A 店付 B 店 2000 元,减少资金流转次数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每月 1 日即可生成上月结算单
  • 建议在每月 10 日前完成确认
  • 确认后不可撤回,请仔细核对
  • 点击「明细」可查看结算单包含的每一笔核销记录

4. 门店损益表

查看各门店的月度收入、支出和净利润。

操作步骤

  1. 进入 经营报表 → 门店结算 → 门店损益表
  2. 选择账期查看各门店损益
  3. 如需重新计算(如补录了提成数据),点击「重算损益」并填写原因

(截图位:门店损益表页面)

收入项

  • 核销收入:本店会员在本店铺销的金额
  • 结算收入:他店会员在本店铺销,本店应收的结算金额

支出项

  • 人工成本:按员工在各店的排班天数分摊的基本工资
  • 提成:本店员工产生的提成

注意事项

  • 重算会冻结当前版本并生成新版本,历史版本保留可追溯
  • 净利润 = 总收入 - 总支出,正数为盈利、负数为亏损

常见问题

Q:我没有设置结算规则,为什么也有跨店核销分成明细? A:系统有默认结算比例 80%,即使不手动配置规则,跨店核销也会按默认比例生成明细。

Q:退款后结算数据会怎样? A:退款时系统自动冲红对应的结算明细。如果已经生成了结算单,需要重新生成。

Q:基础版能用吗? A:不能。基础版只有 1 个门店,不存在跨店场景。升级到专业版(3 店)或旗舰版(不限门店)即可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