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店独立核算
门店独立核算用于连锁多店场景,解决「A 店卖卡、B 店服务」时的收入分配问题。系统自动记录跨店核销流水,按月生成结算单,帮助商家完成门店间的内部清分。
本功能仅专业版与旗舰版可用,基础版为单店模式无需跨店结算。
入口:左侧菜单 经营报表 → 门店结算 → 跨店结算规则 / 跨店核销分成明细 / 门店结算单 / 门店损益表
1. 跨店结算规则
跨店结算规则决定跨店核销时,核销门店能拿到多少比例的收入。
操作步骤
- 进入 经营报表 → 门店结算 → 跨店结算规则
- 点击「新增规则」
- 选择门店(核销发生的那家店)
- 选择卡类型(储值卡 / 有限次卡 / 无限次卡)
- 设置结算比例(60% ~ 100%),例如 80% 表示核销门店获得核销金额的 80%
- 设置生效日期,点击保存
(截图位:跨店结算规则列表页)
举例
顾客在朝阳店办了一张 1000 元储值卡,在海淀店核销消费了 300 元。如果海淀店的结算比例为 80%:
- 海淀店(核销门店)获得:300 × 80% = 240 元
- 朝阳店(发卡门店)保留:300 × 20% = 60 元
注意事项
- 不设置规则时,系统使用默认比例 80%
- 同店核销不产生结算(自己卖自己服务,无需分配)
- 无限次卡按日均摊销,不生成逐笔结算明细
2. 跨店核销分成明细
查看每一笔跨店核销产生的结算流水。
操作步骤
- 进入 经营报表 → 门店结算 → 跨店核销分成明细
- 可按核销日期、核销门店、状态筛选
- 列表中展示:核销时间、发卡门店、核销门店、会员、卡类型、核销金额、结算比例、结算金额、状态
(截图位:跨店核销分成明细列表页)
状态说明
| 状态 | 含义 |
|---|---|
| 草稿 | 等待纳入月度结算单 |
| 已结算 | 已纳入结算单并确认 |
| 已冲红 | 因退款等原因被冲红 |
3. 门店结算单
按月生成门店间的结算单,经确认后完成内部清分。
操作步骤
- 进入 经营报表 → 门店结算 → 门店结算单
- 选择账期(月份)
- 点击「生成结算单」,系统自动汇总该月所有跨店核销分成明细并双向轧差
- 核对结算金额后,点击「确认」锁定结算单
- 线下完成转账后,点击「清分」并填写转账备注
(截图位:门店结算单列表页)
什么是双向轧差?
如果本月 A 店应付 B 店 5000 元,B 店应付 A 店 3000 元,轧差后只需 A 店付 B 店 2000 元,减少资金流转次数。
注意事项
- 每月 1 日即可生成上月结算单
- 建议在每月 10 日前完成确认
- 确认后不可撤回,请仔细核对
- 点击「明细」可查看结算单包含的每一笔核销记录
4. 门店损益表
查看各门店的月度收入、支出和净利润。
操作步骤
- 进入 经营报表 → 门店结算 → 门店损益表
- 选择账期查看各门店损益
- 如需重新计算(如补录了提成数据),点击「重算损益」并填写原因
(截图位:门店损益表页面)
收入项
- 核销收入:本店会员在本店铺销的金额
- 结算收入:他店会员在本店铺销,本店应收的结算金额
支出项
- 人工成本:按员工在各店的排班天数分摊的基本工资
- 提成:本店员工产生的提成
注意事项
- 重算会冻结当前版本并生成新版本,历史版本保留可追溯
- 净利润 = 总收入 - 总支出,正数为盈利、负数为亏损
常见问题
Q:我没有设置结算规则,为什么也有跨店核销分成明细? A:系统有默认结算比例 80%,即使不手动配置规则,跨店核销也会按默认比例生成明细。
Q:退款后结算数据会怎样? A:退款时系统自动冲红对应的结算明细。如果已经生成了结算单,需要重新生成。
Q:基础版能用吗? A:不能。基础版只有 1 个门店,不存在跨店场景。升级到专业版(3 店)或旗舰版(不限门店)即可使用。